限价房再买房要补钱 新规打消限价房赚钱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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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万象互联
更新时间:2008-1-15
日前,保利西子湾限价房推售,吸引了8000多名市民网上报名申购。日前《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市民购限价房后再买房要补交土地收益。政府此举再度明确了限价房是政府保障性质的房子,用于解决市民的自住问题,不具备投资功能,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市民骗购限价房是赚不到钱的。而经济实力较强的市民应考虑清楚选择限价房还是附近楼价相仿的商品房。 限价房业主再买房要补钱 根据《办法》,广州限价房业主卖房要补土地收益,即使保留限价房不卖、多买一套商品房,也要补土地收益。首先,《办法》规定已购限价房的市民自办房产证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房子,价格按原销售价格结合折旧确定。而即使满了5年,也要按上述办法补交土地收益,否则新获得房子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补交款项按出租和转让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 如市民陈先生购买了保利西子湾限价房,办好房产证5年后希望改善生活再买一套商品房,他必须补交土地收益,如果再买房时金沙洲楼价1万元/平方米,那么陈先生要补交2450元/平方米的土地收益,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就要补交22万多元。 市民:买了限价房换楼无钱赚 由于该规定的出台,部分打算购买限价房的市民打了退堂鼓。一心想买保利西子湾限价房的何小姐说:“我购买限价房是为了过渡性自住,购房五六年后,待经济收入多了再在市中心买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子,但如果买了限价房再买房要补差价,肯定会影响未来的换房计划。所以是否买限价房还在考虑之中。”她表示,限价房业主再买楼要补钱,等于是享受了低楼价提前住房,以后换房买楼还是要把少付的楼价一次性补回去。 市民罗先生表示,买了限价房以后再买楼,首先要一次性补十多万甚至二十多万元的房款,根本不可能再有钱换房,如果先卖房收了楼款再买新楼,之间存在时间差,这段时间只能在外租房;即使把限价房卖掉,大部分收益要交回政府,并不能像买商品房一样把升值部分作为换房的资金。所以买楼价相差不远的商品房,可以拥有房子升值获利的空间,且不受出租、转让等限制。 也有市民对《办法》的规定表示赞同。市民李阿姨表示,限价房是带有购房优惠性质的房子,用于解决市民的自住问题,不是用于投资,所以业主卖限价房要补差价是对的。至于买了限价房后再买商品房,则表示市民购买能力提高,也不应该享受限价房的优惠,补回差价也是合理的。 业界人士建议,市民买限价房前要根据自己实际居住需要来选择限价房楼盘,买房前应了解清楚换房的限制,考虑清楚普通商品房还是限价房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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