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互联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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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万象互联
更新时间:2007-9-3 17:24:15
尊敬的新老客户:
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颁布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为党的17大召开创造良好和谐的网络环境,万象互联特此通告全体用户:
一、 根据国家规定的“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个用户必须指派专人严格彻底全面审核和检查自己的网站、论坛及服务器。及时发现和清理有害信息,有害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特别是从事以下内容的:
1、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聊天室、图片、小说,
2、 小网站、小论坛、小聊天室和博客无人管理监督的,网站上存有色情信息、内容、链接的,
3、 法轮功、六合彩、各类私服、垃圾邮件、诈骗、模仿知名网站等违法活动;
4、 销售违禁品、军事政治、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侮辱、诽谤等有害信息;
我司将加大检查力度,含有以上违法内容的网站,一旦发现,永久关闭,不再开启。如果因用户的网站含有非法信息从而给我司或我司其他客户带来损害的,万象互联将追究其责任。
二、 根据国家规定,请广大用户做好网站备案工作。
三、欢迎广大客户提高警惕,发现有人在本公司的网络资源上从事上述活动,请向我公司信息安全部门举报。电话:021-51035175-820
在此,万象互联衷心希望广大客户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加强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机制,共同维护互联网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万象互联
2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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